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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商标注册的策略是什么?

作者:三亚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0 08:33:21

所谓商标策略,是指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实现其商标战略目标,根据市场营销形势的需要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运用以及商标权的保护等方面,所制定和采用的一系列有效、实用的商标计谋。例如:总商标与产品商标策略、等级商标策略、联合商标策略、防御商标策略、强化商标功能策略等等。三亚商标注册策略有哪些特征?

1、合法性。主要是指申请商标时的设计与使用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规定;

2、新颖性。主要是指商标设计具备独特的构思,新商标与原有商标比较有明显的区别与差异。新颖性是体现商标说明商品来源这一本质特征的必要条件;

3、表现性。商标只有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得到表现。实体、音响、气味是表现的常用形式。实体商标包括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两种。平面商标即商品的平面区别性商标,在数量上居于首位。立体商标是以一定的立体形状作为商品的标记;

商标扩展使用策略?

良好信誉的商标,扩展使用到新产品上的策略。例如,使用在电冰箱上的“海尔”商标产生良好信誉后,即扩展到彩电、洗衣机、计算机等商品上。使用这一策略的关键,是被扩展使用的商标必须有良好的信誉。

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一些存在了较长时间的“游戏规则”正面临着不得不改革的命运。为适应互联网引发的新形势,商标法的制度安排也出现了一些调整。  但凡互联网上的商标法律问题,均与互联网的特点密不可分:虚拟性、全球性、非集中管理性。

虚拟性表现为:主体的虚拟,即网上主体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以伪装的身份出现;环境的虚拟,即网上的场景是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并非物理世界的客观存在,其中的天气、产品、山水等无一例外;社会关系的虚拟,无论是网上交友,还是谈判、做生意,在一定程度上能独立于现实世界。

此外,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完全控制网络空间。 对于那些专门的电子商务提供者来讲,在网上使用商标是其商标使用的最主要方式;对于那些在离线状态下提供服务和商品的主体而言,网络上的商标使用仅仅构成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的部分证据。 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商标权人除了将自己的商标用于电子商务外,还可将商标用于广告、超链接、搜索关键词和元标记中。

例如,商标权人可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他网站上做广告。网络用户只要轻轻点击这个商标标记,就会很快进入该商标所属公司的网站或者特定网页。众所周知,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其中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因此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它被当作网站索引使用,以便于网络使用者搜索存有相关资料的网站。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作为元标记,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到”自己的网站,借以增加网站的访问量。 

另外,在互联网上使用商标,还可成为商标在使用中获得显著性及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在我国,“显著性”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条件,而一个商标获得显著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商标使用”。

商标申请人资格: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因此中国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商标。

1.节省费用: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通过欧共体商标申请系统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大致相当于2-3个欧共体国家单独申请的费用。

2.过的企业提交申请无需表明使用,且无须以任何原始申请、注册为基础提出。

3.在任一欧共体成员国使用该商标即可保持其有效。商标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而通常情况下,向欧共体某一国家单独提出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在连续五年或更长时间不使用,第三方可就此提出对该商标的撤销。

4.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在商标体系下,注册的商标仅需采取一次行动即可抑制侵权产品在整个欧共体市场的投放及流通。

5.在商标注册系统下申请商标注册最主要的缺陷在于很多申请可能被以相关的理由驳回。但是,在此情况下,该申请可被转化为一系列独立的申请。

6.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7.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8.一件商标注册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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